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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5-2-8 22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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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媽是乳癌二期患者,已做手術切除後馬上做化療6次,上個月療程以結束。
但這個月醫生又說要做電療30幾次,我覺得這樣的治療流程是對的嗎?
化療就已經夠損身了,電療的風險也是存在的,我剛查了資料如下:
(乳癌病人接受放射線治療的反應須知)
1.治療中
(1)倦怠感常發生於2-3 週。
(2)皮膚感覺乾、熱、痛、顏色轉紅,常見於2-4 週。有做全乳切除者,約 90%之發生率,做局部乳房切除者則只有20%。皮膚發生灼傷現象,於第4-5 週出現,此時較嚴重者,可能需接受特殊皮膚護理。
2.治療後(數月~數年後)
(1)治療範圍內之皮膚,乳房組織,肌肉可能產生輕度纖維化,但通常對美觀及功能並無影響。
(2)未接受全乳房切除者,治療後一段時間內,膚色可能會稍異於周圍皮膚,但大都會恢復正常。接受全乳切除者,膚色可能改變,比周圍的顏色較深或淺。
(3)接受乳房全切除者,少數病人可能產生患側上肢淋巴水腫(持續時間因人而異) ,發生時間約2-3 個月。
(4)15-20%病患有肺部纖維化,但不危及正常呼吸或運動。
(5)對心臟的影響:日後可能引發心臟疾病,但發生率小於3%。(6)上肢神經的傷害:使手、肩、臂之力量比正常減弱。
尤其是治療後的第4點和第5點,肺部纖維化及心臟影響我真的很擔心,我知道電療是因為怕復發,所以才會積極的電,但是很多患者都是化療和電療二擇一,而且電療電完了,下次若有再復發,就不能再同個部份再做電療了,只能換別的化療藥物,嗯~總之我還是想不透為什麼醫生會做化加電的決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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